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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使园区内车辆被淹,物业该咋赔?

法治辽宁
2024-10-25


辽宁省气象台8月21日7时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21日早晨至夜间,丹东地区及庄河、岫岩、新宾、本溪县、桓仁、盖州、兴城、绥中有暴雨(50~100 毫米),局部大暴雨(100~150 毫米);沈阳、锦州、辽阳、铁岭、盘锦地区和沈抚示范区及大连市区、旅顺、金普新区、瓦房店、普兰店、长兴岛经济区、长海、鞍山市区、海城、台安、抚顺市区、抚顺县、清原、本溪市区、营口市区、大石桥、鲅鱼圈、彰武、葫芦岛市区有大雨(25~50 毫米),局部暴雨(50~100 毫米);其他地区有小雨到中雨(5~25 毫米),局部大雨(25~50 毫米);上述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为 30 到 60 毫米,瞬时风力可达 8 级到 10 级。

受前期强降雨影响,东部地区土壤水分接近饱和,此次过程我省上游的鸭绿江流域暴雨天气导致的客水与我省东部暴雨叠加,易引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致灾风险高,需做好防御。



针对汛期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涉法问题

现为大家做简要分析


01


居民在下游捡拾有价值物品,违法吗?暴雨洪水来临时,上游居民的生活用品、商店内的商品被冲到下游,据媒体报道,有金店的金银饰品被冲走,价值数百万元,损失惨重,生活在下游的居民也有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情况。
仅有拾得遗失物的行为,不违法,但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02


家中物品被洪水冲走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应当赔偿吗?

洪水来临之时,谁也无法控制自家物品的去向,小到钟表、椅子,大到树木、牌匾,在洪水中都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所以一般是均摊损失。

但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已经提前通知转移疏散,那么你应当妥善保管自家物品,此情况下如果造成他人损害,你就会因存在过错而增加自身责任。

03


渔民搞海鲜养殖,因暴雨、台风造成海鲜受损,保险理赔吗?

如果渔民海水网箱风灾保险或其他类似天气指数保险,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拒赔。此类险种一般要求风力达到10级,之前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的台风“杜苏芮”最大风力达到15级,具备保险理赔条件。

04


因暴雨进入小区,在车位、车库内的车辆被淹,能否要求物业赔偿,能否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系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主体,虽然有对业主人身、财产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但对于暴雨、洪水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财产损害赔偿与物业服务合同属于不同法律关系,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安保义务也因暴雨、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免除,故车辆被淹不属于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05


洪水造成小区内路面受损,能否通过维修基金修复?建议查询小区规划图,仔细甄别受损路面是市政管理还是小区管理,如果是市政管理,应当由市政修复,如果是小区管理,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之规定,可以启动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稿件来源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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